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000万股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6,421,932元,总股本146,421,932股[11][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1]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出现特定6种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4][58][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0] 财务审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64]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91] 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3]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5]
国机通用(600444) - 《国机通用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