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通用(600444) - 《国机通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5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1人1票[12] - 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3] 职责与工作条件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7] - 负责内外审计协调[7] - 公司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配专人或机构[2] 信息披露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 披露人员构成等情况[17] - 年报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7] - 履职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披露[17] - 意见未采纳披露事项及理由[17]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17]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