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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公司章程-202505
新相微新相微(SH:688593)2025-05-29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952.9412万元[7] - 2021年4月30日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以经审计净资产41,386.95万元,按1:0.86984折股比例折合为股本36,000万股[16] - 超出股本部分5,386.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6]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5,952.941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New Vision Microelectronics Inc.持股比例为21.2926%[16] - 科宏芯(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887%[16] -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035%[16]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7.2413%[16] - 西安众联兆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6.8596%[16] - Xiao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比例为6.6883%[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2] - 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问题按规定诉讼[3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2][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1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3000万元[16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