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688593) - 新相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05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新相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上市公 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父母、配偶和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