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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一致(00002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国药一致国药一致(SZ:000028)2025-05-29 19:01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5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1] - 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3] - 经营范围新增部分二类医疗器械分类及相关服务说明[4] 股份与财务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增加资本方式增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9]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2]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3] 会议召开与提案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情况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23]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3]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22]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8]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7]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40]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41] 其他规则修订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 -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