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 - 公司于1993年3月29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境内公众持股1650万股于1993年8月9日上市,内部职工持股350万股于1994年8月1日上市转让,定向法人股1000万股于2006年4月股权分置改革后逐步流通,境内上市外资股2000万股于1993年8月9日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5,656.5077万元人民币[6]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0,500万股,成立时向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发行4,550万股,占比43.33%;向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发行950万股,占比9.05%[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55,656.5077万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48,521.3797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7,135.1280万股[21]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一元[18]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9][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3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五至九人,设党委书记一名、党委副书记两名或者一名[65] - 公司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7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8]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风险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20%[10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6]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其他重要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7]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等按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66]
国药一致(000028)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