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星宇(87380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概况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6]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并负责解释[22][23] 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8] 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满足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5种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9] - 关联交易(除担保外)满足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等3种标准之一需关注[10] 重视情形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情况需重视[10] 重大事项 - 重大风险事项包括发生重大亏损等多种情况[11] - 重大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等多种情形[12] 报告情形 - 控股股东变更或法院裁定禁止转让股份应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报告[13]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需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5] - 重大信息进展情况按多种情形报告[16]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信息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及时报告并后续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6] 资料报送 - 年度报告等涉及内容资料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18] 备案要求 - 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联络人需报证券部/战略投资部备案,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9] 保密责任 - 董事、高管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非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20] 沟通培训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0] 责任追究 - 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