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荣达(300602)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计划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规定[1]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绩效考核与归属规则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3]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 - 每个归属期间隔不少于12个月[3]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 财务审计情况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合规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损公司及股东利益[37] - 律师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38] - 律师认为计划内容、程序、激励对象确定等符合规定[38] - 律师认为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无损公司及股东利益[38] - 律师认为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38]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意见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39] 表决回避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0]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 其他 - 公司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