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600628) - 新世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 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四条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