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600628) - 新世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保证决策的质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特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董事长或者董事会提名,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