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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拓斯达拓斯达(SZ:300607)2025-05-29 20:1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书面委托公司申报离职信息,离任后3年内再次被提名需报告情况[6][7] 股份变动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公告,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5]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19]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6个月[20] - 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应披露进展[20] - 集中竞价交易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22] - 大宗交易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2%[24]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25] 股份锁定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则按100%自动锁定[27] - 董事和高管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7]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其名下本公司股份可被锁定[28]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六个月内,其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28]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44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收回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并披露[8]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若非真实意思表示,公司可视情节给予处分[30] - 董事或高管及其配偶在禁止买卖期间买卖股份,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30] - 董事和高管违反规定在六个月内买卖股份,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31]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1] - 触犯法律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1]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亲属买卖股票实行事前报备管理[10] - 公司按规定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11]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11] - 公司股本增加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特定比例,应披露变动情况[11] -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在每季度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特定报告公告前有买卖股份限制[2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