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拓斯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 括日常工作联络和战略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成员及召集人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为 3 人,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 1 人为独立董事。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第六条 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