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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拓斯达拓斯达(SZ:300607)2025-05-29 20: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6] - 设主任委员1人,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9]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2] 审计工作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相关事项[1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7]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17] 财务报告审核 -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19] - 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0] 其他事项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配专人或机构[23] - 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举手表决或通讯表决[31]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秘书按档案制度保存[35]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修改[38][39] - 下设审计工作小组,负责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26] - 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