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拓斯达拓斯达(SZ:300607)2025-05-29 20: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聘任或解聘[7] - 公司应自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8]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董事会秘书出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解聘[9] -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公司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9] 职责代行 -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指定人员后代为履行[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正式聘任[10] 证券事务代表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16] - 证券事务代表应通过深交所认可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16]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证书[4] - 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