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603979) -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 险,根据《公司法》《担保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担保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任何担保行为前,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未经公司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单项担保额及其使用,应严格执 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担保专业管理,法务部门负责对担保合 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担保事项的披露。 第三章 担保的程序 第一节 担保的条件 第八条 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外,公司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 或个人(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 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