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603979) -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董事办公会提前1日通知[8][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书面认可[11] 会议出席与委托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12][14] 决议规则 - 决议除章程另有规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4]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5] 再议与复议 - 重大缓议案1/3以上与会董事提请可再议;已表决议案,董事长等提请可复议,不超两次[16] 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历届股东会和董事会材料存放公司备查不少于10年[17][20] 决议执行 - 决议或提请股东会审议,或交总裁执行,总裁报告执行情况,会议评价上次决议执行情况[2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