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命[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任[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2]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21] - 定期会议提前七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紧急情况另计[2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职责与工作流程 - 职责包括行使监事会职权、选聘外部审计机构等[11]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计划、督促实施[13] - 审阅财务报告关注真实性、重大会计问题[14]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经其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6]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32] - 外部审计各阶段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32][33] - 对年度财务报表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32] 文件与报告管理 - 会议相关文件由董事会秘书归档保管十年以上[27] -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由召集人或授权委员签发[30] - 闭会期间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报告并建议开会[30] - 相关文件应在年报中披露[32]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改聘需多方程序并披露[32][33] - 续聘需评价工作情况和质量,意见分肯定和否定[33] - 改聘需全面了解和评价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3] - 督促沟通情况书面记录,股东会决议披露后三日报告证监局[33] 细则相关 - 细则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光明地产(600708) - 光明地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