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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002011)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盾安环境盾安环境(SZ:002011)2025-05-29 21:46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3,181,865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5,436,18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4] -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7,645,034股[11] -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购4,318,187股[11] - 王涌认购1,727,274股[11] - 方建良、周学军、曹俊、唐黎明各认购1,511,365股[11] - 王世华认购863,637股[11] - 林成培认购855,001股[11] 公司治理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2]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指定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辞任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2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依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6] - 股东可依法请求召开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监督、提建议或质询[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自行诉讼[8]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 股东大会和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还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应优先现金分红[3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每三年累计不低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38]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6][2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2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3] 审计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6] - 审计机构需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7] 其他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冷通用设备等制造、销售和服务等[7]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