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0020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金平)
独立董事提名 - 刘金平被提名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情况符合规定[6][7] - 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禁止情形[8]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处分[10]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0]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1] 候选人承诺 - 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1] - 遵守规定履职,不符资格及时报告辞职[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