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不得担任[5] 聘任解聘规则 - 拟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备案,5个交易日后无异议可聘任[9] - 连续3年未参加后续培训等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10] 职责代行与细则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细则由董事会秘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