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薪酬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应为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通知期[13] - 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4] 职责 - 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董高人员[6] - 制定、审查董高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7] 生效与解释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十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