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明泰铝业明泰铝业(SH:601677)2025-05-30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7]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8]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7]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17][18] - 年报编制和披露中依计划履行职责[20] - 对定期报告有异议且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外部机构[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5]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23]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按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独立董事解除职务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董监高股东[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