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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药(600833) -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第一医药第一医药(SH:600833)2025-05-30 16: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六种情形之一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提案内容[11]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 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书面提名推荐非职工董事候选人[1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4]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7]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27]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8] - 公司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0]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草拟报股东会批准[30]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