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药(600833) -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年6月修订)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沪府财贸(92)第 178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 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法》实施后,根据 《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 规范通知》和国务院国发(1995)17 号文和上海市沪体改委(1996)16 号文的有关规 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100001322058845。 第三条 公司于 1992 年 5 月 2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 24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50 万股,于 1994 年 2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