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000万股,均为普通股,发起人持有10500万股,社会公众股东持有3500万股[5]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2] -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担责[4] - 《公司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范围[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情形的处理规定[6][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7]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权利[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1]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不同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7] - 董事会决定重大交易事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0]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配[41] - 公司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41] 其他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4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4]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45]
上海亚虹(603159)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