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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尔(68855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科威尔科威尔(SH:688551)2025-05-30 17:17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会决定[5] - 改聘时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7]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21]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21] - 公司拟改聘应在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信息[22] - 公司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2] 履职监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8]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多方面内容[24]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2] 费用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3] 聘期规定 - 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以续聘[15]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上市前后审计服务年限应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公司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20] 改聘情况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20] 不再选聘 - 事务所存在六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