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龙物流(600125) -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1] 资金使用规则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须投资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且流动性好的产品[12]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超12个月[13]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超总额30%[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6] 监督检查机制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21]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1] - 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募集资金[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披露[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