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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虹(603159) -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上海亚虹上海亚虹(SH:603159)2025-05-30 17: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 - 部分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2]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3] 委员会设置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7] 职权行使 - 董事会行使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等方案职权[4][5]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职权[6]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对外担保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7]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规则[18]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18] - 董事对决议负责,异议记载者可免责[19] - 董事会会议及档案保管期限不低于十年[22] 决议执行 - 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情况[24] - 董事长可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要求总经理纠正违规事项[2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遇法律抵触应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