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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600630) -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蒋金华)
龙头股份龙头股份(SH:600630)2025-05-30 18:01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蒋金 华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 意出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龙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