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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60388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城地香江城地香江(SH:603887)2025-05-30 18:02

审计委员会组成及选举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选举产生[5] 任期及会议规则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4] - 召开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5] 审议及决策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15]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其他职责 - 内部审计部门应提交工作报告并追踪改进措施[9] - 可制定报告内容与格式要求并指导工作[16]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聘请中介机构[16] 工作细则相关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7]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 - 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19] -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19] 落款信息 -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落款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