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60388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协议与支取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通知保荐人等[6] - 银行3次未配合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一年、超期限投入未达50%应重新论证项目[10] - 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2][13]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9] 资金使用与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7]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监督与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2] - 年度审计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3] - 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23] - 保荐人等至少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3] - 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3] - 董事会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4] 违规处理与制度规定 - 追究违规使用资金当事人责任[26] - 责任人造成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7] - 触犯法规移交司法机关[27] - 制度含数规定及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通过实施[27]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27] 公司与日期信息 - 公司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 - 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