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6038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城地香江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工作管理部门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工作管理部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分管或兼任董事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证券 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并根据董事会秘书的授权管理公司的证券事 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召开半年度和年度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工作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工作管理部门或 1 (一)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