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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60063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龙头股份龙头股份(SH:600630)2025-05-30 18: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 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 公告等;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请示等 文件;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新闻媒体关于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情况的报道。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