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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60063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龙头股份龙头股份(SH:600630)2025-05-30 18:0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 经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结构的 职权职责,根据《公司法》和《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解聘总经理必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总经理本人要求离任的,必 须向董事会递交离任申请,经董事会讨论同意后方可离去。 第四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各类分管总监(如技术总监)等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根据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必要时,可以设常务副总经理一名,对总 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各类分管总监等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各类分管总监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