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68817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南 京 万 德 斯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回 购 注 销 及 作 废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所接受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斯"或 "公司")委托,就万德斯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统称"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