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4] - 关联交易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须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 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独立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股东会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优先股股东表决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等情况,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时有权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18] - 特定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以及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 股东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34]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2] 股东会地点与记录 - 公司召开股东会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20楼公司会议室内或董事会指定的地点[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分红与回购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8]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股东会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程序或内容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9] 股东会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3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非特殊情况,公司与非董高人员订立业务管理合同需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35]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4] 关联交易投票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34] 股东参会便利 - 公司应优先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等便利股东参会[35]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5]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拟选举董事人数[35]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36] 投票有效性 - 股东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则投票无效[37] - 股东所投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则选票无效[37] 董事当选条件 - 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二分之一[37] 停牌规定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上交所可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0] 规则实施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实施[42]
伊力特(600197) -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