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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控股(600649)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城投控股城投控股(SH:600649)2025-05-30 18: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它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14] 表决权与投票制度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0]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20]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0] 股东会决议与公告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3]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4]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 其他规定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 中小投资者对影响自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18] - 股东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42]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43]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27]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7] - 上市公司按规定履行判决或裁定信息披露义务[29] - 公告或通知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刊登[31]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