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披露[10] - 年度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9][10]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3]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3] 临时报告 - 重大事件发生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5]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责任等[15]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2] - 重大事件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非授权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22] - 董事、高管保证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3]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23] - 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信息[23]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4] 相关方责任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告知并配合披露[25]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内幕信息[2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配合披露信息[2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范围包括应披露信息、需审议事项等[28] - 非董监高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1个工作日上报[29] - 董事会秘书要求补充资料,联络人2日内收集反馈[29] 暂缓与豁免披露 - 按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涉国家秘密可豁免,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32] - 暂缓或豁免需信息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交易无异常[32]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33] - 各部门涉暂缓、豁免信息先履行内部审批[33] - 审核确认的信息由董事会办公室归档保存不少于10年[33] 责任追究 - 工作失职致信息披露失误,公司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36] - 聘用机构违规致损失,公司依法索赔、收回收益,犯罪移交司法[36] 办法施行 - 本办法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步施行[38]
中交设计(600720) -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