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益方生物(688382)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益方生物益方生物(SH:688382)2025-05-30 19:32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外)低于30万元由总经理批准[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外)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由总经理批准[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除担保外)达30万元以上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除担保外)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7] 担保及财务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7]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23]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含交易价格、定价政策等主要条款[24] 豁免及子公司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25][2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26] 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28]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关联交易概述、关联人介绍等内容[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