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睿雷达(688522)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 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 1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希格玛"或"标的资产")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对比《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并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天津希格玛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