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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68850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芯朋微芯朋微(SH:688508)2025-05-30 23:03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5] 股利派发与分红政策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7] 经营状况与政策调整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视为经营状况变化[10]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股东会召开日后两月内现金余额不足,可调整现金分红政策[11]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3] - 拟发行证券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披露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13] - 近三年现金分红低的公司说明原因并发表意见[14] - 发行证券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14] 监督与执行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6]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