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000729) - 《资金理财管理办法》修正案
燕京啤酒燕京啤酒(SZ:000729)2025-06-02 15:46

制度修订 - 2025年5月30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资金理财管理办法>的议案》[2] - 《资金理财管理办法》于2022年4月26日第一次修订,2025年5月30日第二次修订[6] 内容修改 - 全文“股东大会”“审计部”“财务部”分别修改为“股东会”“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4] 理财审批 - 理财资金额度超总资产10%(含)或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批[5] - 理财资金额度不超总资产10%(不含)或超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理财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5] 理财管理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理财行为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5] - 财务管理部门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监控,按月提监管报告与风险预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