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000786)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股权激励规则 - 有效期内标的股票总量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3] - 首次激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股本总额1%[3] - 两个完整年度内累计授予权益不超股本总额3%[3] 流程时间规定 - 董事会通过激励计划2个交易日内公告文件[6] - 激励对象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天[6] - 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说明[6]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8] - 未在60日内完成授予,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8]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12个月内明确,超期失效[8] 特殊情况终止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按规定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11] 授予情况 - 授予限制性股票1290万股(含预留187.25万股),授予价18.20元/股[18] - 授予日公平市场价30.31元/股,预计首批次管理费用13354.30万元[18] 收益及税费 - 公司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收益的税费[19]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控制权变更等情形,激励计划按规定继续执行[12] - 激励对象正常职务变更,按原程序处理获授股票[13] - 退休等离职,已达条件部分半年内可解除限售,剩余回购[13] - 合同到期等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与市场价孰低值回购[13] - 成为不能持股人员,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13] - 出现违规情形,返还收益,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与市场价孰低值回购[14] 财务处理 - 限售期各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17] 信息披露 - 公司严格履行激励计划草案等信息披露义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