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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资源(603505) -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金石资源金石资源(SH:603505)2025-06-03 18: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等情况,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8][29] - 实行累积投票制时,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股东所投票候选人数不超拟选人数,所分配票数总和不超投票数[31]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股东选票数分别为持股数乘以拟选相应董事人数[31]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31]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2] 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1]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具体方案[50]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结果向股东会报告[47]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取消或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否则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3] - 股东会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9]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4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5]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