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603505) -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4]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5]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3] 选聘评分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及原因[14]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4]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5] 解聘与续聘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30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2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0] 违规处理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20]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违约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20] - 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0] - 会计师事务所严重违规时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0] 制度执行 - 公司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