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601187) - 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5 | | --- | 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2025〕天衡意字第 122 号 致: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许理想、 潘舒原律师作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专项律师,见证本 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1 引 言 一、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明确表述或上下文另有定义,下列各项用语具有如 下特定的含义: | 公司 | 是指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所 | 是指 |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 | 本所律师 | 是指 | 本法律意见书的经办律师许理想、潘舒原律师 | | 上证所信息公司 | 是指 | 上证所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