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 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对本次股东会依法进行了见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5年5月13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诺 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载明了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上市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 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因公司披露《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