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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修订)
祥和实业祥和实业(SH:603500)2025-06-03 19:1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3] 信息报告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7]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相关节点应第一时间报告并提供文件资料[19] - 重大事件特殊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9]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敦促内部信息收集整理义务[19]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联络人收集资料经报告义务人审阅签字后送达董事会或秘书[20] - 董事会秘书知悉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2] - 董事会秘书应分析判断上报信息并提请披露[22] 责任与保密 - 未及时上报信息公司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2]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4] 时间定义 - “第一时间”指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获知拟报告信息的24小时内[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