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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祥和实业祥和实业(SH:603500)2025-06-03 19:16

交易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未获确认不得买卖[5][6] - 董事和高管在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8]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管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12]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需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事和高管个人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6] 交易限制期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2]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2] 检查与报告 - 公司需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5] 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票变动,应在变动当日填申报表通知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的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特殊情况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导致持股减少,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规则[18]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披露相关情况等[18]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并处分责任人[20] 制度说明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