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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和实业(603500) -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2025年6月修订)
祥和实业祥和实业(SH:603500)2025-06-03 19:16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与内容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六项原则[3] - 评价内容围绕内部环境等要素[6] 内部控制评价类型与时间 - 包括年度评价和日常评价[9] - 年度评价在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完成[9]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 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等环节[11] 内部控制缺陷分类 - 按成因分设计和运行缺陷[13] - 按表现形式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缺陷[13] - 按影响程度分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10%或≥资产总额1%[13]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利润总额10%>错报≥5%或资产总额1%>错报≥0.5%[13] -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5%或<资产总额0.5%[15]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内控缺陷致直接财产损失超1000万元[16]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内控缺陷致直接财产损失超500万元但未达1000万元[16]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与整改 - 初步认定由评价工作组进行,审计部提初步意见,重大、重要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17] - 各单位整改缺陷,审计部协调,重大缺陷由管理层整改并接受监督[17] - 各部门经理是整改负责人,按清单逐项整改[17] - 整改期间审计部跟踪指导并汇报[17]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审计部编制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对外披露或报送[19] - 年度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23]